(一) 证件要求
自然人开户需提供
(1)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鲁证期货公司指定的保证金安全存管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借记卡或存折。
机构客户开户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至少一个结算银行结算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具体银行同自然人),并提供银行开户证明(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国有企业须提供主管单位或董事会的批文。
(二) 接受风险揭示,签署开户合同
1、客户在鲁证期货营业网点开户人员指导下,阅读风险揭示书,理解从事期货交易的各项风险之后,签署风险揭示书,填写开户资料,签署鲁证期货开户合同。
2、客户应明确电子化交易的风险以及鲁证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和强行平仓规则。
(三) 设置交易密码、资金密码
客户签署完毕合同后,鲁证期货营业网点开户人员将交易密码、资金密码和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密码的初始密码告知客户,并提示客户必须登陆交易系统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进行初始密码修改。交易密码在登陆交易软件时使用,资金密码在银期转账时使用,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密码在查询交易账单时使用。
(四) 影像采集
客户信息录入系统后,需要按证监会实名制开户要求,采集相关银行,扫描相关证件,鲁证期货营业部将文件传送给鲁证期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