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是现货交易不断发展而来的。商品交易形式是随着商品交易规模、交易范围、交易时间不断扩大的产物,期货交易时商品交易的最高形式。
现货交易是期货交易的基础。只有随着现货交易的不断发展,才会产生期货交易。同时,如果期货市场不够发达,商品交易标准没有形成,交易量不够大,即使人为的创建期货市场,开展期货交易也不会成功,还有可能出现市场操纵。
二、区别:
交易对象。现货交易的对象是实物商品,包括外汇、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
交易目的。现货交易的目的是获取商品或货币,从而实现所有权的转移。而期货交易是以转移风险或投机获利为目的。
交易程序。现货交易中卖方要有商品才可以出卖,买方须支付现金才可以购买,而期货交易中没有商品也可以先卖,不需要商品也可以买进,出售期货合约即意味着签订在将来某市交割标的物的一项协议。
保障制度。现货交易以《经济合同法》等法律为保障,合同不能兑现时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而期货交易还有《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很少出现争端。期货交易违约风险小。
交割方式。现货交易是进行实物商品的交易活动,交易过程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同步进行。而期货交易是以各种商品或金融产品为标的物的买卖,只有最后持有合约的人才有履行实物交割的义务。期货交易绝大部分不需要商品。
交易场地。现货交易场地完全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有较强灵活性。而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场所内进行,通过公开竞价,形成价格,不存在现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的私人关系。
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联系和区别:
一、联系:
现货市场的规模和层次是期货市场发展的先决条件,只有大规模的现货交易市场才会产生相应的期货交易市场;反之,如果现货市场的交易规模本身就很小,就不足以吸引各种资源形成期货交易市场。
二、区别:
市场构成不同。期货市场主体出来买者和卖者之外,还有期货交易所和经纪公司,有一些市场还有专门的期货结算所,涉及的层次比较多。而现货市场主体则是由卖者和卖者两方面构成。
特点不同。
从二者的交割比重来看,期货交易交割量占交易量比重小,仅占到交易总额的1%。而现货交易的交割量一般是100%。
从两个市场的制度来看,期货市场实行会员制,而现货市场则是非会员制,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的。
从二者的规范程度看,期货市场是高的规范化的,期货交易者必须首先了解并遵守交易程序规则才能进行交易,而现货市场规范化程度要低得多。
从二者对于交易商品的限制来看,期货交易仅限于交易量大、耐储存、价格波动大且质量规格容易区分的商品;而现货交易没有严格限制。
从二者的结算方式来看,期货交易市场必须是每日结算,而且是统一结算;而现货市场是否统一结算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的约定。
从三公原则的实现难度来看,期货市场交易集中,信息量大,且规范操作,易于实现;而现货市场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不利于三公原则实现。